想自学直考驾照?这样四步走
记者发现,虽然人们对自学直考的积极性很高,但除了爱看报纸的周先生了解的比较透彻外,其他人还都不大了解,那么该如何报名自学直考呢?
市车管部门表示,总体分申请、采集、考试、发证四步走。
1、申请
自学人员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条件的,可以向户籍地或者居住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申请驾驶证。
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在暂住地居住的还应提交居住证明);机动车驾驶人体检中心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车辆管理所在一日内审核证明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6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受理完毕后缴费,根据车管所制定的考试计划(暂定每周四)预约科目一考试。
报名地点:青岛市车管所(北岭办公点);工作时间:上午9:00-11:45 下午1:30-5:30;咨询电话:66572693 66572696
2、直考信息采集
自学人员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学习驾驶证明,查验并确认自学用车(自学用车须为青岛市辖区内非营运小型汽车),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审查自学人员、随车指导人员和自学用车所有人一同提交的以下证明、凭证:《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信息采集表》;自学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随车指导人员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自学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相关保险凭证;自学用车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后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符合条件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签注并免费发放学车专用标识。
3、考试
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的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以及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科目二考试:符合预约条件的自学人员可通过窗口受理预约(电话预约、互联网预约待定)科目二考试。自学人员凭预约凭证、身份证明(原件)到惜福镇考试中心进行科目二考试。(考试时间为每周四)
科目三考试:科目二成绩合格后,符合预约条件的自学人员可通过窗口受理预约(电话预约、互联网预约待定)科目三考试。自学人员凭预约凭证、身份证明(原件)到惜福镇考试中心进行科目三考试。(考试时间为每周四)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三成绩合格后,符合预约条件的自学人员可通过窗口受理预约(电话预约、互联网预约待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自学人员凭预约凭证、身份证明到惜福镇考试中心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为每周四)
4、核发驾驶证
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领取可采取以下方式:申请人凭身份证明到车辆管理所窗口领取;申请人在考试合格后填写邮寄清单,由邮政快递部门负责邮寄。
原标题:自学考驾照,这样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