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为什么从骨子里厌恶白左?因为我们的传统智慧三观更正
这几年出现了一个网络新词:“白左”。
按照网上的解释,白左是个中国表达,特指一些天真的西方人,他们受过良好的教育,却只为了满足自己的道德优越感而提倡和平与平等。白左只关注诸如移民、少数族裔、LGBT和环境等问题。他们非常迷恋政治正确,他们为了文化的多元性,甚至引进一些较为落后的伊斯兰价值观。中国人认为,西方白左们无知且自大,同情全世界,觉得自己是救世主。
显而易见,白左具有嘲讽意味,这个词汇传到美国之后,得到了一些美国人的高度认可。要说这是价值观输出和文化输出,我认可。

相当一部分中国人根深蒂固地厌恶白左,不仅有历史、文化的原因,还有正义观的因素,以及深受左害的痛苦记忆。。
有一位在中国长期生活的美国人,谈到中国人厌恶白左的原因时曾说:
中国的文化更倾向于用更传统的方式行事,不会仅仅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是受害者,就给一些个人或者团体他们要求的特权。
基于公平的原则,中国人发现他们很难宽恕白种人对LGBT、环保主义者或者说伊斯兰圣战分子的特殊待遇要求。他们会想知道,为什么这些特定类型的人会比一个更合适的人享受到更好的工作机会呢?因此,他们认为这样的做法往往会适得其反,从而导致整个社会的不和谐。
不得不说,这位美国友人对于中国人厌恶白左有着深刻的观察。作为一个中国人,厌恶白左还有更多复杂的因素。

孔子提倡以直报怨
左派和右派的称呼最初起源于18世纪末的法国大革命。在大革命期间先后出现了几种立法议会,尤其是1791年的法国制宪议会上,温和派的保王党人都坐在议会的右边,而激进的革命党人都坐在左边,从此便产生了“左派”、“右派”两种称呼。左派代表激进,右派代表保守。
但是,中国的文化传统讲究中庸。中庸的意思是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而不是滥做好人。《论语·宪问》: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在中国传统的价值观里,强调的是以直报怨,不提倡以怨报怨、以德报怨。
在美国,1960年代开启了“肯定性行动”,导致美国出现了反向歧视:为追求实质平等,对特定群体或个人给予的特定保护超过必要的限度而形成的对一般群体或个人的不合理差别对待或制度安排。对于黑人在制度上全面的特殊照顾导致了部分白人的不满。但是,一些白人为了“政治正确”,无条件站在黑人或弱势群体一边,以他们的是非为是非。

正义女神
这种做法不为中国人所喜,这种立场也严重违反了中庸之道,而且不符合“以直报怨”的正义观。西方白左喜欢大唱道德高调,并且以白莲花自居,这种圣母情结,早已经让革命年代的中国人吃够了苦头。时至今日,中国人再也不会试图“解放全人类”了。不仅如此,痛定思痛的中国人还十分警惕道德高调,并且重拾了中国的传统智慧。《中庸》:“故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像白左那样大搞双标、滥做好人,以流氓的标准衡量弱势者,以圣人的标准要求强势者,中国人只会称之为伪君子、小人和乡愿,更不会赞同这种是非颠倒的正义观。
就事论事,以直报怨的正义观,以及“极高明而道中庸”,对白左而言或许是有效的清醒剂。从学术上来说,至少可以作为罗尔斯的正义观的有力参照。